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现将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挂网采购申报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
二、相关企业需及时维护基础库资料,对资质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澄清,尚未维护医保信息编码
标准药品代码的产品,请
企业尽快维护药品代码。届时,药品基础库资质仍不合格或未维护医保信息编码标准药品代码的产品,将不能挂网
采购。
三、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