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工作的函》(陕医保函〔2019〕145号)相关规定,企业应在其产品新的“全国最低价”正式执行1个月内,向我省
采购平台申报调整相关产品价格,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撤销相关产品挂网资格。
现拟对微创神通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1条未按要求调整相关价格的产品,予以撤销挂网处理。
公示期: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17时,公示期内接受
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六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311 、029-88661308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