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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试点挂网采购产品目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医药网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试点挂网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第二批)及(第二批-2)公示期已满,公示期内无申诉投诉质疑,现进行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挂网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试点挂网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第二批)详见附件。
 
  二、确定配送关系
 
   (一)选配送时间
 
  生产企业选配送企业开始时间:2022年2月28日。
 
   (二)选配送要求
 
  1.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挂网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
 
  2.在试点采购期间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但更改配送关系所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
 
  3.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
 
  4.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
 
   (三)选配送方法
 
  1. 生产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选配送;配送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确认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确定关系后,医疗卫生机构登录耗材交易系统在已确定的配送关系中选择配送企业。
 
  2. 选配送操作手册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下载中心”处下载。
 
  三、议价
 
   (一)议价时间
 
  2022年2月28日起,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议价。
 
   (二)议价流程
 
  1.议价主体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医联体可作为直接议价主体,与挂网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议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有需要采用高值医用耗材,可依托区域内医联体牵头单位进行议价,或以市为单位组织议价。
 
  2. 议价目录
 
  各议价主体依据临床需求,在已公布的试点挂网产品目录中进行产品遴选,形成本单位的议价目录。
 
  3. 议价方式
 
  议价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由议价主体参考企业报价、产品质量等信息,与生产企业就议价产品的价格在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进行两轮网上议价。
 
  4. 议价规则
 
  产品议定价格不能高于企业初始报价。
 
  5.议价流程。
 
  议价双方须在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上进行议价操作,议价主体对生产企业第一轮报价(即初始报价)进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价格,拟入围;如议价主体认为价格不合理,可重新给出一个合理价格,由生产企业进行确认,如确认,拟入围;如生产企业对议价主体给出的价格有异议,可进行第二轮报价,如议价主体确认,拟入围,不确认即淘汰,议价程序结束。
 
  6.议价结果公布
 
  议价工作结束后,各议价主体在相关网站公布议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议价主体可在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上了解其他议价主体的议价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新报名的配送企业,名单将分批公布,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查询。
 
   (二)选配送工作和议价工作没有先后顺序,可同时进行。
 
   (三)如企业遗忘账号、密码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栏目的有关要求办理密码初始化,无需重新领取账号密码。
 
   (四)如需变更被授权人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栏目的有关要求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