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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做好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剩余量确认及协议签订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医药网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中选结果签订合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1)品种范围。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联合办公室公布的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详见附件)。
 
  (2)机构范围。省内已填报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 "医疗机构")。
 
  (3)中选企业。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4)配送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及价格
 
  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见附件1),价格执行中选价格。省平台在合同开始执行时,将相应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调整为中选价格。
 
  三、执行时间
 
  2022年3月25日起签订首年采购协议。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二年,采购协议一年一签。首年采购协议自2022年3月25日起执行。
 
  四、约定量及协议采购量
 
  (1)约定量为采购主体填报的心脏起搏器采购意向采购量。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自2022年3月8日登录省药械采购平台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3)在采购周期内 ,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在省药械 采购平台填报。
 
  (4)首年剩余量,医疗机构自2022年3月11日起,可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选择确认(操作步骤见附件2)。
 
  五、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1)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 “耗材系统-耗材交易系统”栏目登录,进入“合同管理”模块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2)
 
  (2)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进行网上采购,无需议价和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步骤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08
 
 
  附件2: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带量采购操作帮助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