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
药品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
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3月17日16:00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药品
采购处。
三、联系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联系电话:0431-81866935
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药品日常信息变更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1日